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北校區學生校務系統(學務資訊)說明及注意事項,請詳實閱讀附件檔。
期程提醒:
1.於請假事實發生後7日內(含假日)完成請假手續(經導師簽核),逾期不予受理。
2.系統開放時間:112.9.11-113.1.13。
3.缺曠更正:113.1.13前繳至生輔組辦理。
4.請假 、缺曠 、獎懲紀錄查詢,請至學務資訊模組-「 學生操行成績查詢 」查詢。
5.公假:事前填寫團體公假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