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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校區學生校務系統(學務資訊)說明及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校區學生校務系統(學務資訊)說明及注意事項,請詳實閱讀附件檔。

期程提醒:
1.於請假事實發生後7日內(含假日)完成請假手續(經導師簽核),逾期不予受理。
2.請假系統開放時間:114年2月17日(一)起至114年6月21日(六)止
3.缺曠更正:授課日期後兩週內完成紙本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4.請假 、缺曠 、獎懲紀錄,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模組/學生操行成績查詢。
5.公假:事前填寫團體公假單,若為學生出國(競賽/學術/交流/工作營),請檢附簽准之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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