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助學金】114-2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作業
114-2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作業
114-2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以「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
- 生活助學金依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
辦理。 - 生活助學金以學年度(暑、寒假除外)為補助期程,每月實施30小
時生活服務學習,須配合每日至負責教室進行服務學習(環境整潔維 護),獲補助學生如表現不佳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得撤銷補助資格。
一、申請日期:114年12月3日(三)至114年12月17日(三)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以家庭收入較低、家庭現況困難者。
三、生活助學金補助申辦請填妥申請書以利審核作業:
1.申請人簡述家庭年收入(數據)。
2.申請人家長簽名、蓋章(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