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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一組公告】學生畢業離校前之宣導就學貸款權利與義務

 

主 旨:為建立學生正確信用觀念,請學生畢業離校前知悉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詳如說明。

     
說 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5年4月9日銀債管乙字第11500015881號函辦理。
     二、本校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9條規定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向其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俾使學生屆期依約還款,以建立學生積極管理就學貸款之態度與能力;倘學生有還款困難,可善用各項寬緩措施等還款協助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俾免借款逾期留有信用不良紀錄。

 

本校宣導政府嘉惠學子之美意,應遵守誠信原則,重視還款責任,按時依約履行。若發生繳款遲延,將影響學生日後立足社會時之信用評鑑(就學貸款逾期未清償者,資料轉送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債信不良往來客戶),並請轉告學生一旦畢業,務必將自己最新動態(含服兵役、升學、地址、電話更新....等)通知貸款銀行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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