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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115-1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作業

115-1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作業

115-1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以「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家庭收入較低、家庭現況困難者為對象」。申請說明如下:

  • 生活助學金依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 生活助學金以學年度(暑、寒假除外)為補助期程,每月實施30小時生活服務學習,須配合每日至負責教室進行服務學習(環境整潔維護),獲補助學生如表現不佳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得撤銷補助資格。

一、申請日期:115年6月1日(一)至115年9月24日(四)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以家庭收入較低、家庭現況困難者。

三、申請方式:填寫紙本申請書繳交回生輔組+填寫GOOGLE表單

四、生活助學金補助申辦請填妥申請書以利審核作業:

  1.申請人簡述家庭年收入(數據)。

  2.申請人家長簽名、蓋章(缺一不可)。

  3.填寫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8xvLsNkYYKMXAff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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