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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公告】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規定

一、本獎助學金,係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爰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本會「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四)需持有i僑卡。

二、申請學生需於113年2月27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繳交至生輔組提出申請。

三、相關申請辦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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