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證申請(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全面採用線上申辦)

https://ezwp.wda.gov.tw/


學生申請流程:

1.請申請同學初次登入系統申請帳號密碼。

2.進行基本資料登打、掃描或拍照上傳應備文件、完成審查費繳納後,送出案件至就讀學校確認學籍。(請同學申請後一日再進入系統查詢申請狀況)

如果被退件,請依據退件意見修正後,再送出。退件意見請到學生案件管理-點選你被退件的案件。

3.須上傳的文件:

僑生: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效期內的居留證影本、效期內的護照影本資料頁、劃撥收據或匯款收據(請上傳到"其他文件")。

外籍生: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效期內的居留證影本、效期內的護照影本資料頁、劃撥收據或匯款收據(請上傳到"其他文件")、外籍生申請工作證證明(如說明5)。

文件拍照時,請使用素色背景,畫面務必清楚。

4.系所名稱請依據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填寫全稱,緊急聯絡人資料欄務必填寫。

5.外籍生同學請先填寫"外籍生申請工作證證明"(如附檔),送生輔組蓋完章後與其他申請資料拍照上傳到"其他文件"。

6.自109年1月1日起,僑外生於線上申辦系統中如約定「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勞動部將於申請案件核准且發文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領取電子公文,申請人並可於發文日起8個日曆天內自行至該部線上申辦系統領取電子公文;逾期未領件者,系統將關閉「領取電子公文」功能,逕改以紙本公文寄發工作許可函。惟如「不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許可函,則仍以郵寄方式寄發紙本公文許可函。

7.自107年1月起,審查費100元除郵局劃撥外,也可ATM匯款。申請的同學於線上申辦系統可選擇以ATM繳費方式並完成申請後,申辦系統將提供ATM繳費資訊(轉帳帳號),申請人以ATM繳費完成後,勞動部即可進行案件審理。(自107年6月1日起,校內圖文部不受理劃撥作業。)

8.勞動部會依據同學所提供的在學證明核發工作許可效期,第1學期的效期原則上給到隔年3月31日,第2學期則是給到同年的9月30日(大四的同學則是給到同年的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