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一組公告】因應鳳凰颱風陸警發布,本校學生得依居住縣市到校之交通往返地區停止上班上課,並於7日內完成「公假」手續

 

【學務處生輔一組公告】因應鳳凰颱風陸警發布,本校學生得依居住縣市到校之交通往返地區停止上班上課,並於7日內完成「公假」手續。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機關學校與居住地的停班課決定不一致,當事人仍可停止上班上課。規定指出,只要居住地區、上下班課的交通必經地區,或是服務機關或學校所在地,這三處之中只要有任一處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當事人就可以停止上班上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114年11月11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

📍台北市:士林區永福里、新安里、陽明里、公館里、菁山里、平等里、溪山里、翠山里;北投區湖田里、湖山里、大屯里、泉源里, 11日停止上班上課。其餘正常上班上課。


📍新北市: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石碇區、坪林區、烏來區11日停止上班上課。

📍澎湖縣:11日停止上班上課。
📍桃園市:11日停止上班上課。
📍宜蘭縣:11日停止上班上課。
📍花蓮縣:11日停止上班上課。


如有同學「居住地」於上述行政區者,11月11日得核予公假1日,並請於7日內完成公假請假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