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係補助設籍本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購置電腦設備,以滿足學業所需,進而順利完成學業並減輕經濟弱勢家庭之經濟負擔。
二、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
三、詳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