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一組公告】113-1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查調」結果公布

 

財政資訊中心「家庭年所得查調」結果公布,請有辦理就學貸款同學依照公告級別繳交戶籍及在學證明等相關資料,方得就學貸款。

 

一、因應級別所繳交資料:   (繳交資料請務必看附件,有範例說明!!!!!)

甲級(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無須繳交及審核任何文件。

乙級(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元至148萬元以下):需繳交學生本人及任1名符合資格之兄弟姊妹或子女資料。

丙級(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繳交學生本人及任1名符合資格之兄弟姊妹或子女資料、自負全額利息切結書

(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繳交學生本人及任2名符合資格之兄弟姊妹或子女資料。

※「未成年之兄弟姊妹或子女」需繳交「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

※「已成年之兄弟姊妹或子女」需繳交「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及本學期112-2「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休學生)」。

「乙、丙、丁」級者,請於10/29(二)下午5點前繳交相關資料至生輔組(G棟1F),逾期視為不合格,取消就學貸款補繳學雜費。

※詳細各級利息負擔及繳交資料範例請參照附檔。

※查調為「丙級」學生,需自付全額利息,若有任2名符合資格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可改為「丁級」免付利息。

※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以上且無兄弟姊妹或子女者,不符就學貸款資格,需補繳學雜費。

 

二、學生之兄弟姐妹、子女為已成年、未成年之認定基準日:

    (1)上學期:每年9月30日

   (2)下學期:每年2月28日(29日)
※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以上且無兄弟姊妹或子女者,不符就學貸款資格,請聯繫生輔組老師,並補繳學雜費。

 

三、申復方式

同學如對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有疑義,請於截止時間內檢附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申請人本人及關係人,即學生本人+父母提出申復。

※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方式:(非綜合所得稅報稅資料)

1、網路申請: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個人所得資料(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申請。https://www.etax.nat.gov.tw

2、臨櫃申請:攜帶身分證至財政部國稅局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詳細範例請參照附檔。

※家庭年所得計算方式:
1、學生未婚者,為其與法定代理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2、學生成年且未婚,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其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3、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4、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