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公告】1-32 實踐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就讀本校各系所碩、博士班就學之僑生(具正式學籍,不含交換生及延修生)。港澳學生經依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規定入學者,準用之。
(二)就讀期滿一學期,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5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本學期獎學金之核給名額經教育部核配為2名,於審查通過後,按月核撥;金額為每月10,000元(1學期6萬元)。
三、申請方式:111年4月26日(星期二)至111年5月4日(星期三)依規定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一組提出書面資料申請。
四、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停止發放該獎學金:
(一)受獎生有休學、退學、喪失學生身分或開除學籍之情事者,自次月起停發本獎學金。
(二)偽造、變造或提供不實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停發並追繳已領之獎學金。
五、資格審查:
審查作業由學務長、生活輔導一組組長、軍訓室主任組成審查小組,遴選獲獎名單,簽請校長核定後發放。
六、申領本獎學金之僑生如已領取政府或學校提供之獎助學金者,按本校「獎助學金施行細則」辦理。